近日,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《湖北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三年行动方案》。《方案》围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、农村固体废物、城市建筑垃圾、生活源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方面,系统谋划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,并于今年内推动武汉市、黄石市、宜昌市、襄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“无废城市”是指以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,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,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,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。
《方案》的指导思想是,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,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,强化制度、技术、市场、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,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服务美丽湖北建设。
《方案》提出,以武汉市、黄石市、宜昌市、襄阳市国家级“无废城市”示范建设为引领,今年内推动4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。2024年,重点实施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和“无废细胞”工程。2025年,达到重点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,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,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。
《方案》明确8大工作任务: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,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;促进农业绿色低碳生产,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;开展绿色建筑创建,推进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;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,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;优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,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;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培育治理行业产业;加快处置设施建设,推进一体化处理能力发展;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,强化机制保障。
在工业领域,支持推进“无废工厂”“无废园区”建设,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全国示范绿色工厂30家、绿色产品10个、绿色供应链10条、绿色园区5家。到2025年,全省新产生的磷石膏实现100%无害化处理。
在农业领域,加快农业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增点扩面,“十四五”期间新认定200个以上绿色、有机、地理标志农产品。到2025年,实现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80%,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%。
在绿色建筑和生活领域,到2025年,全省城镇新建建筑100%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、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%。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,打造“无废细胞”工程,特色创建“无废校园”“无废景区”“节约型机关”“绿色餐饮”,完善垃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。